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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7人)

来源:发布时间:2026-05-22 08:44:57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1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1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1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六)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其中工作证明中须明确任职单位、岗位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考生报名之日。

(九)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成绩单,成绩单中需有学校盖章。

(十)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259∶00121616∶00

2.资格初审:5259∶00121716∶00

3.陈述申辩:525日-121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259∶001218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日、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2)如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需要填写:起止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其中有技能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请在工作经历中填写相关资格证书。

3.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及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模块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njrts.edu.cn/)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专任教师岗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管理岗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等教育其他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国内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协议书》原件。

(二)考核

1.管理岗

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素养。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模块通知公告栏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人员,进入考核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模块通知公告栏发布。

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70%

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均同分,采用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加试确定排序。

2.专任教师岗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从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五个维度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人员。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试讲成绩×30%+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70%

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试讲、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均同分,采用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应聘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QQ2252999769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表.xlsx



 

     链接:2026年江苏各市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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